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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欣达(00203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8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0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8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湖州美欣达织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湖州美欣达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资本1,15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许志高,经营范围是:灯芯绒坯布和纺织助剂(不含危险品)的制造和销售;割绒;自有房屋出租。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199,200.25元,净资产2,440,830.55元,主营业务收入11,917,414.86元,净利润为亏损440.54万元。2007与2008年该公司分别亏损163.48万元、701.50万元,已经连续三年亏损。由于该公司主要从事棉纺织及丝绸业务,劳动用工多,湖州地区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水、电、汽等费用特别是棉花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造成该公司经营困难,并且综合判断该公司未来也无法实现扭亏为盈。为股东利益考虑,减少公司的亏损点,决定将该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处置,人员分流,资产及负债清理完毕后予以注销。
    三、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林春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8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附:简历
      林春娜,女,中国国籍,27岁,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林春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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