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点。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机场路5号黔源大厦20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元柱。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人,代表股份63,018,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3%。
2、公司部份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关于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获得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2.5亿元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7,515,3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黔源电力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