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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00205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旭青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拟审议的议案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该两项议案的具体表决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本人徐旭青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该两项议案的具体表决事项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2、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5、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横店东磁
    股票代码:002056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13406
    法定代表人:何时金
    董事会秘书:吴雪萍
    证券事务代表:何静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电话:0579-86551999
    传真:0579-86555328
    电子信箱:gfgs@dmegc.com.cn
    (二)征集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该两项议案的具体表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不在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范围之内。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9月2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旭青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旭青:男,中国籍,1969年9月生,硕士学历、高级律师。曾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重整及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主任等,现任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硅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8年12月1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不存在因违法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征集人在公司董事会发布《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之前一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前六个月内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4、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5、征集人不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次征集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1、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分别于2010 年6 月11日和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征集事项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2、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未发现横店东磁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横店东磁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横店东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对象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备忘录》的有关规定。
    (4)横店东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式、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横店东磁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横店东磁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横店东磁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0年9月21日,征集人对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又发表了补充意见,认为:
    “(1)同意横店东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后的全部内容。
    (2)横店东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后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锁定期、解锁期、解锁条件及相关限售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内容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除上述外,有关横店东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后的其他意见与本人在《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意见》中所发表的意见一致。”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10年10月8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0年10 月11日至10月12日的每日9: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收件人:徐旭青
    邮政编码:322118
    电话:0579—86551999
    传真:0579—86555328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本报告书的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
    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公司董事会。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制作相关文件,并将授权委托书连同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征集人签字:徐旭青
    2010年 9月21日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旭青先生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审议《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3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方式、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5 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式 
    1.6 授予条件和程序 
    1.7 解锁条件和程序 
    1.8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议案二:审议《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
    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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