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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股份(00207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福建奥帝斯服饰有限公司等其他5名法人和3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由工商局核准后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出资3,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20%,为第一大股东。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投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将于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组织设立。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发起人共9名,包括本公司、福建奥帝斯服饰有限公司、莆田市华天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黄石鞋业有限公司、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等6名法人及魏建林、许超煌、吴金德等3名自然人,其中,本公司为主发起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目前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承诺:在此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2)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2 福建奥帝斯服饰有限公司 1500 10%
    3 莆田市华天贸易有限公司 1500 10%
    4 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1500 10%
    5 福建省黄石鞋业有限公司 1500 10%
    6 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1500 10%
    7 许超煌 1500 10%
    8 魏建林 1500 10%
    9 吴金德 1500 10%
    (3)注册地点和营业地点:拟设在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办理各项贷款、银行机构委托贷款、向银行借款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旨在利用莆田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小额贷款市场需求大的有利条件,在提供小额贷款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利润增长。此项交易对公司当前主业未来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目前,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主要为:小额贷款服务尚处在试点阶段,内部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可供参照的经验较少,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同业竞争风险。
    本次投资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筹建结束投入运营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于公司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小额贷款行业是我国扶持"三农"建设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
    公司的本次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做了周密的考虑和初步的体系设计,包括(1)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风控部门的负责人的遴选;(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置公司治理机构;(3)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运营严格遵守两个意见的要求,在制度层面建立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4)要求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自觉接受各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此次对外投资活动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收益。公司的绝大部分人力物力均投向当前主营业务。公司将继续利用现有资产、人员、技术做好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前主业未来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次对外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六、独立董事意见
    众和股份拟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由工商局核准后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5,000万元,众和股份出资3,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20%,为第一大股
    东。除公司外的出资人另有5名法人和3名自然人。众和股份此次投资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针对此议案进行审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我们对众和股份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莆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莆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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