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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棉(00207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关于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周强、林辉给予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8-06-27
						关于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周强、林辉给予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周强,保荐代表人
    林辉,保荐代表人 
    经查明,周强、林辉担任保荐代表人的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德棉股份控股股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存在大量占用德棉股份资金的行为。从2007年2月开始,德棉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德州瑞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杰置业)和中间公司--德州华海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科贸)大量占用德棉股份资金。其中,通过瑞杰置业2007年8-12月月均占用资金为4424.60万元,2008年1-5月月均占用资金为6581万元;通过华海科贸2008年2-5月月均占用资金为1489.90万元。截止2008年5月德棉集团占用资金余额为7912.24万元。德棉股份对上述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德棉集团直至2008年5月28日才全部归还所占用资金。
    周强、林辉作为德棉股份的保荐代表人,未能勤勉尽责地有效督导该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6条、《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第三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德棉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周强、林辉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上市规则》第17.5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对周强、林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周强、林辉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中小企业板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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