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深证上〔2010〕408号 关于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杨震给予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杨震,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经查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杨震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披露2010年半年报,而杨震于2010年8月17日卖出公司股票总计25,937股,成交金额为1,102,941.71元。 杨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给予杨震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杨震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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