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为 1430016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01%。解禁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5750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5 月 28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前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32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并于2006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 8320万股。
2007年5月,公司根据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83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12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由5320万股相应调增至8512万股。
2008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61号文核准,公开增发1563万股(增发股份于2008年3月20 日上市流通)总股本增加至14875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仍为8512万股。
2008年6月,公司根据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4875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 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380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由8512万股相应调增至13619.2万股。
2009年12月24日,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数量为2042.88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由13619.2万股相应减至11576.32万股。
上述11576.3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至今均未解除限售。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发起人股东中徐引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5月28日。
2、本次解禁限售股份为143001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1%。解禁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5750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禁限 解禁后实 本次 本次 本次可
号 份持有 份数 售股份数 际可上市 可上 可上 上市流
人名称 流通股数 市流 市流 通股数
通股 通股 占公司
数占 数占 股份总
限售 无限 数的比
股份 售条 例
总数 件股
的比 份总
例 数的
比例
14,300,160 14,300,160 3,575,040 1.5%
1 徐引生 3.09% 2.92%
股 股 股
徐引生为本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禁限售股份为 14300160 股。解禁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575040股。
5、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变动增减
可上市流通前 可上市流通后
数量 数量
增(+) 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774,000 10,725,120 14,300,160 112,198,96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15,763,200 14,300,160 101,463,04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5,763,200 14,300,160 101,463,04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10,800 10,725,120 10,735,9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226,000 3,575,040 125,801,040
1、人民币普通股 122,226,000 3,575,040 125,801,04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38,000,000 14,300,160 14,300,160 238,000,000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对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违规担保及该股东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