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意宝”)于2010年6月3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德良先生通知: 为完善生意宝股份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杭州中达和杭州涉其的股权结构。2010年6月30日,孙德良与童茂荣、於伟东、王春雨、王瑞鸿、张宇宇、安志军、朱小军、寿邹、柳珍珠、吴根生签署了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达”)股权转让协议:杭州中达童茂荣、於伟东、王春雨、王瑞鸿、张宇宇、安志军、朱小军、寿邹、柳珍珠、吴根生等10名股东按照注册资本比例1:1的价格向孙德良先生转让杭州中达5.90%股权。 2010年6月30日,孙德良与童茂荣、於伟东、王春雨、王瑞鸿、张宇宇、安志军、朱小军、寿邹、柳珍珠、吴根生签署了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涉其”)股权转让协议:孙德良先生向童茂荣、於伟东、王春雨、王瑞鸿、张宇宇、安志军、朱小军、寿邹、柳珍珠、吴根生等10名自然人按照注册资本比例1:1的价格转让杭州涉其21.31%股权。 通过本次交易,孙德良先生在杭州中达占70.22%股权仍为杭州中达第一大股东。孙德良先生在杭州涉其的股权比例下降到5.40%,为杭州涉其第三大股东,不再实际控制杭州涉其。杭州涉其由于股权比例比较分散,没有实际控制人。因此孙德良先生只通过杭州中达实际控制本公司,控制股份比例为48.75%。孙德良先生实际控制的杭州中达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 其他人员间接持有生意宝的股份没有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