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 年 11月16日收盘后,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厂(以下简称“南岭化工厂”)通知,截止到2010年11月16日止,南岭化工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减持均价为29.585元/股。 本次减持前,南岭化工厂持有公司股份 94,8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本次减持后,南岭化工厂尚持有公司股份 92,85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南岭化工厂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