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9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在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0人,董事王力俭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焰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8月26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的《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物制品业务的划分需要,公司设立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分公司,主要从事合成肽疫苗的生产与销售,财务独立核算。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