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经公司201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上午11: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12楼公司2号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事项均经公司201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议案资料说明完整。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 审议公司关于对吉林曙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10年10月16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40)、《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1日,上午10:00—13:30分,下午15:00—17:30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11楼公司证券部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保证于2010年11月2日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十一楼 邮编:830011
会议联系人:郭运江 董建珍 吴洋
会议联系电话:0991-6679231 6679232
会议联系传真:0991-6679242
2、会议议费:参会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 备查文件
1、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关于对吉林曙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
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