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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家用(00210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2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00 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 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召集和主 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29,339,451.5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 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关于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之事宜,已经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0年12月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以证监许可[2010]1254 号 文《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网下 向特定询价对象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120,263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75,691,725.04 元,扣除证券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银行手续费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31,757.64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459,967.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由其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字 B-008 号《验资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行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自 201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1 年 6 月20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刊载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大和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项目具 体实施单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因此,董事会同意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也与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林福椿先生、总经理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多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120,2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8 元,共募集资金275,691,725.04 元,扣除证券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22,231,757.64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459,967.4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 字 B-008 号《验资报告》。
  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汇入公司账户的 本次募集资金计 254,690,881.04 元,加上利息收入 89,141.81 元,扣减银行手 续费 402.00 元、扣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款 252,900,000.00 元、扣减 从募集资金专户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5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用)后,募集资 金专户剩余资金人民币 1,529,620.85 元。其中再扣除人民币 1,101,694.24 元用 于置换公司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其中:印花税人民币 126,729.98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220,000.00 元,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 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4,964.26 元)后,尚余人民币 427,926.61 元,即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募集资金人民币 25,290 万元的超额部 分为 427,926.61 元。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从基 本账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694.24 元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计人民币 427,926.61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多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多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后 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公司在 2010 年 1 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 "授信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 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再向授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 授信银行同意的为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授 信业务品种及金额以本公司与授信银行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 一年(以授信银行同意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将由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大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 生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福椿先生和总经理林文智先生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两位受托人
  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意愿,对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德化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商业汇票贴现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 2010 年 3 月向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
  申请的商业汇票贴现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农村信用社再次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汇票 贴现额度,用于办理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为一年。(上述额度、业务品种、 期限等均以公司与农村信用社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福椿先生和总经理林文智先生全 权代表公司与农村信用社洽谈、签订上述额度项下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所有有 关的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的具体事项,上述两位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 均代表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意愿,对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向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林公司") 在 2009 年度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的授信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冠林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冠林公司向农村信用社再次申请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额度(以农村信用社授予的额度为准),用于办理流 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以具体授信合 同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以具体授信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 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冠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冠林公司 与农村信用社洽谈、签订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所有有关的法 律性文件并办理与上述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天实业")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五天实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青浦农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海青浦农行同意的为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金额以本公司与上海青浦农行所 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上海青浦农行同意的为准)。上 述授信额度将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大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 林文智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福椿先生、总经理林文智先生代表本 公司、五天实业法定代表人林文洪先生代表五天实业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 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公司上述两位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 文书均代表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意愿,对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林公司") 在 2009 年度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的授信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冠林公司生 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冠林公司向农村信用社再次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的融资授信额度(以农村信用社授予的额度为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国 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以具体授信合同为准),授信 期限为一年(以具体授信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冠 杰陶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 还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为了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天实业")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五天实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青浦农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 上海青浦农行同意的为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金额以本公司与上海青浦农行所签订的相关业 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上海青浦农行同意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将 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大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为冠林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本公司为五天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事宜,已经独立董事出具明 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0年12月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泉州 冠杰陶瓷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聘任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兴所")主动辞聘的通知。华兴所认为因公司业务成长速度较快,并表公司 较多,加上 2010 年"一伍一拾"连锁店项目的店铺数大量增长,使华兴所在审 计工作的时间和人员安排上存在较大困难,很难保证及时完成对公司 2010 年年 报的审计工作,为了不对公司 2010 年年报的及时披露造成影响,华兴所决定不 再承接公司 2010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障公司能够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0 年 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业务,聘期一年。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福建冠 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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