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0年09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30-14: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中环路5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09月20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部分董事会权利》的议案2、审议《关于》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年5月20日的《证 券时报》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0年0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09月21日、09月25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中环路5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09月25日下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丽秋 周小容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 真:0755-27746236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中环路55号 邮编:518109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0年09月27日
召开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部分董事会权利》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