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 年 5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0年 6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