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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00211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1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在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广泰投资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减持了本公司部分股票,出现违规买卖股票行为。问题发生后,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置,并将买卖股票收益上缴本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6月29日,广泰投资持有本公司61,894,66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9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0年6月30日,李光太先生持有本公司31,602,51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4%。同时,李光太先生持有广泰投资41.835%的股权,为广泰投资的大股东、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0年6月3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泰投资通知,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截至2010年7月1日下午收盘,广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92,020股, 平均价格15.448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03%。(详见公司公告2010-02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0年9月13日,李光太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681,181股,平均价格20.26元; 2010年9月14日李光太先生又减持本公司股票120,000股,平均价格20.78元。作为广泰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此操作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4.3条之规定:“……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广泰投资及李光太先生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李光太先生已将本次违规买卖股票所产生的收益(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人民币399,356 元(具体计算过程后附,并已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予以确认),于2010年10月12日上缴本公司。 
  截止2010年10月12日,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2,186,6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8%。李光太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30,801,3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89%。 
  公司董事会已向广泰投资及李光太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股票的规定,并要求严格规范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附:违规交易收益计算过程: 
  1、购入成本为:30100*14.963+261920*15.504=4511194元 
  2、减持收入为:(30100+261920)*20.26=5916325元 
  3、减持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916325*(1-15%)*20%=1005775.25元 
  4、扣税后净收入为:5916325-1005775.25=4910549.75元 
  5、应交回威海广泰的收益为:4910549.75-4511194=399355.75 元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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