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并经电话确认,并于2010年8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进先生主持,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阅读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围绕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核和分析;经全体监事认真审核,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书面记名表决,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