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流通股4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87.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2.50万股)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吴天星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共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为2010年11月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10年11月2日起予以冻结。 2010年7月23日吴天星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999万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为2010年7月2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手续已于201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告编号:2010-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9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4.49%,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