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通知,获悉电化集团已与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信托”)签署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和《股票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电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2198.52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16%)为其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向江南信托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江南信托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确认被担保债务被全部偿付之日结束。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电化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97.04万股,本次质押2198.52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剩余股份没有质押。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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