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露天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关事项详见2010年7月29日、8月17日、9月3日、10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此次收购属于同一下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在合并当期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因此公司按规定进行了相应的帐务处理,调整了以前期间报表相关数据。 一、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追溯调整情况 调增2009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347,012,867.11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743,884.11元、调增资本公积346,268,983.00元,调增资产总额 2,265,614,971.77 元,调增负债总额1,918,602,104.66元。 调增2009年1-9月利润总额2,198,368.19元,调增所得税549,592.05元,调增净利润1,648,776.14元。 公司依据以上调整编制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上调整未经审计。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追溯调整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该追溯调整事项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事项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信息使用人提供了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及其说明。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是由于露天煤业收购了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露天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规定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所必须进行的调整。 本次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调整后的会计数据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调整事项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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