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郑燕飞,公司共7名监事,全部参加会议,7名监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对公司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认为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信息使用人提供了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及其说明。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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