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持股情况 截止2010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持有公司107,329,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2010年11月5日,公司接到王鹤鸣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个人原因,其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出售总量为公司总股本的5%—9.5%之间。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督促王鹤鸣先生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