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卓庆辉先生因出国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吴友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嘉兴蓉胜精线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嘉兴蓉胜精线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以银行批准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