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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经编(00214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21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达经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国甫先生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37,759,236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5.18%,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可以自2010年8月3日起申请上市流通。
    作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国甫先生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07年8月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宏达经编股份,也不由宏达经编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正在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于公司本次重组,沈国甫先生自愿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2010年8月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其已持有的宏达经编股份的20%(7,551,847股)。
    公司认为上述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可以避免数量较大的限售股份解禁对二级市场造成强烈冲击,同时可以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上述承诺将有利于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增加股东的长期价值。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沈国甫先生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将不予为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流通,并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于信息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申请表
    3.其他文件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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