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
(五)出席对象:
1、凡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六)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6号,4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登载于8月10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0年8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信函邮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6号 证券法律部
邮编:710065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029-88331527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人:潘海宏、左婷
联系电话:029-88331527
特此通知。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表决结果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