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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00215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8857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0.16%;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6月28日。
    一、本公司新股发行及股份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8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并于2007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50万股。
    公司2009年4月23日股东大会做出2008年度利润分配决议,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0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5股,转作股本的资本公积为752.5万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为15,802.5万股。
    公司2010年4月23日股东大会做出2009年度利润分配决议,以公司2009年度12月31日的总股本15,80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转作股本的资本公积为2,370.375万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为18,172.875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29.8857万股,占限售股份总数0.22%、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0.63%和公司股份总数的0.16%;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流通股数占 市流通股 
序                            持有限售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市流通股 数占限售  无限售条件 数占公司 
号                               份数 
                                            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 
                                                   的比例      比例     的比例 
 1  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66,903,046  -         -          -         - 
    CAPITAL HARVEST 
2                               66,903,047  -         -          -         - 
    TECHNOLOGY LIMITED 
3   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99,619  99,619   0.0743%    0.2092%   0.0548% 
4   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99,619  99,619   0.0743%    0.2092%   0.0548% 
5   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9,619  99,619   0.0743%    0.2092%   0.0548% 
   合  计                      134,104,950  298,857 0.2229%    0.6276%   0.1644% 
    说明: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其持有的以发行前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新增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基准日)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根据承诺,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三位股东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各40万股,共计120万股于2008年8月18日上市流通。
    2006年6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做出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决议,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各可分配8万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2006年12月18日;2009年4月23日股东大会做出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决议,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5股,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各在8万股的基础上可获得转增0.4万股,转增完成后,各家持有公司限售股份8.4万股。根据上市承诺,三位发起人股东在2009年12月18日各可上市流通8.4万股,共计25.2万股。
    2007年3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做出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决议,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71875股,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各可分配8.25万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2007年6月28日;2009年4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做出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0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0.5股,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各在8.25万股的基础上可获得转增0.4125万股,转增后各家限售股份为8.6625万股;2010年4月23日股东大会做出2009年度的利润分配,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8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在8.6625万股的基础上可获得转增1.2994万股,转增后各家限售股份为9.9619万股。根据上市承诺,三位发起人股东在2010年6月28日各可上市流通9.9619万股,共计29.8857万股。上市流通后,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新股发行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其持有的以发行前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新增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基准日)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上述发起人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回购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98,857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133,806,093               133,806,093 
                                                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投资者配售股份 
 10.其它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34,104,950               133,806,09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47,623,800               47,922,6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7,623,800               47,922,657 
 三、股份总数                           181,728,750               181,728,750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未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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