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10 年10月28日上午10时以现场、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维声、段继贤、王丰登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6人。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相关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10 年10月29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深圳证监局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深圳证监局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