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0-006),根据前述公告,公司定于2010年5月15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2010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大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集团”)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和《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江特集团持有公司34,067,507股,占总股本的31.41%,江特集团提出的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2010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上述提案相关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和《公司章程修改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述增加临时提案情况及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对2010年4月22日发布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在原通知“六、会议审议事项”增加以下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1、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其它事项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未作出明确指示的视为由被委托人自行决定投票意向):
表决意向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财务预算方案》
4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0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7 《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9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修改稿)》
10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1 《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请在表决意向栏以打“√”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关联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对第7项议案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