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怡亚通
股 票 代 码 : 002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公 司 住 所 : 3rd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通 讯 地 址 : 3rd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公 司 住 所 : 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通 讯 地 址 : 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怡亚通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SAIF II、 KING
SAIF II 指 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KING 指 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怡亚通 指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SAIF II
公司名称: 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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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3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法定代表人: Andrew Y. Yan
注册资本: US$1.00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C106003031
组织机构代码: 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 25088635
经营期限: 没有期限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 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I L.P.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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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3 Floor, Raffles Tower, 19 Cybercity, Ebène, Mauritius
联系电话: (230) 464-5995
传 真: (230) 464-5115
SAIF II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
姓 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
权
NDREW Y. YAN 董事 香港 香港 无
MARIE CHANTALE WAN
MIN KEE 董事 毛里求斯 毛里求斯 无
NAIKEN VEERASAMY 董事 毛里求斯 毛里求斯 无
(二)KING
公司名称: 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注册地址: 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Chan Siu Man
注册资本: HK$2.00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7170698-000
组织机构代码: 不适用
税务登记号码: 22/37170698
经营期限: 没有期限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CHAN SIU MAN (50%)
股东及持股比例: WONG PUI KI (50%)
通讯地址: Suite 2115-2118,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联系电话: (852)2918-2200
传 真: (852)2234-9116
KING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姓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永久居留权
Chan Siu Man 董事 香港 香港 无
Wong Pui Ki 董事 香港 香港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KING在2007年6月份向SAIF II的股东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I L.P.(“SAIF LP”)借贷一笔资金,总额为500,064美元。一直没有归还SAIF LP。
按照KING与 SAIFLP在2010年6月21日达成的协议,KING同意,应当以其所持有的50%的怡亚通股份的收益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KING应该在处置怡亚通股份后,将所得收益的50%扣除税收后支付给SAIF LP。KING与SAIFII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怡亚通股份的董事阎焱(即Andrew Y. Yan)是SAIF II的三个董事之一。
怡亚通股份的董事阎焱和苏君祥还是SAIF LP投资委员会的成员之一,SAIFLP共有七个投资委员会委员。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怡亚通股份是基于实现财务投资回报的需求而作出的商业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怡亚通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减持怡亚通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SAIF II持有怡亚通65,937,899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11.86 %; KING 持有怡亚通4,142,015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0.74 %。 自2010 年7月28日至2010年9月1日,SAIF II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卖出怡亚通24,911,000股股份;KING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卖出怡亚通2,893,200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AIF II持有怡亚通41,026,899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7.38 %; KING 持有怡亚通1,248,815股股份,占怡亚通总股本的0.2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怡亚通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怡亚通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买卖怡亚通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买入股票 卖出股票
名称 时间
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2010年6月 11,549,189 11.83
2010年7月 23,664,208 12.15 - 12.84
SAIF II 2010年8月 12,106,800 14.07 – 14.43
2010年9月 4,444,200 14.3
2010年6月 950,811 11.83
KING
2010年8月 2,893,200 14.07 – 14.43
合 计 55,608,40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SAIF II(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KING(盖章)法定代表人:
日期: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
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
2701B、2703号
股票简称 怡亚通 股票代码 002183
信息披露义 SAIF II Mauritius (China 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名称 Investments) Limited 务人注册地 毛里求斯
信息披露义 King Express Technology 信息披露义
务人二名称 Limited 务人注册地 香港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 - SAIF II:65,937,899股 持股比例 - SAIF II: 11.86%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 KING: 4,142,015股 持股比例 - KING: 0.74%
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 – 合计: 70,079,914股 持股比例 - 合计: 12.60%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 SAIF II:24,911,000股 变动比例 – SAIF II: 4.48%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 KING: 2,893,200股 变动比例 – KING: 0.52%
份变动的数 变动数量 -合计: 27,804,200股 变动比例 – 合计: 4.999999%
量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减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怡亚通的
持 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走势,进行适当的操作。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不适用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不适用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SAIF II(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KING(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