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7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投票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冯亚丽女士为公司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YI-MIN CHANG女士为公司董事
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曹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汪鸣先生为公司董事
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邵国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开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汤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钱昂军先生为公司监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赵学龙先生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别表决;独立董事侯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0年9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0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35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会议联系人:邵国勇 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87669333
传 真:0575-8706903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单位)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 如下:
一、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三、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 议 案 累计表决票数 候选人名单 投票数
冯亚丽
YI-MIN CHANG
曹建国
汪鸣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陈东
邵国勇
刘剑文
蒋开喜
汤淮
钱昂军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赵学龙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打“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