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收购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 年10 月8 日,本公司发布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收购金平添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600 万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38),公告中未对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双溪钒矿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办理情况作进一步说明。
经求证,恒昊矿业的双溪钒矿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已办理完结,采矿许可证号为C4312002010062120067324,有效期限为:2010 年6 月10 日―2014 年6 月10 日。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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