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7月22日(周四)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联系电话:0411-86427861
联系传真:0411-86428210
联 系 人:孙福君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以下表决权。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为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