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8,983,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9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98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在2009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0年3月20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