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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普信(00221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8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36.10万元,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3,813.90万元。2010年3月11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0]02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积使用募集资金136,038,396.63元,尚结余402,100,603.37元。预计到2011年4月,公司将有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前次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0年4月7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2010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26,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属农药制剂行业,产品生产销售受农作物种植季节及生长期的影响,具
    有明显的季节性,每年3~6月为生产发货集中期、公司生产旺季。而全国农药的需求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9月份,因此销售旺季阶段的生产对公司把握市场机会和全年的发展至关重要。年底及明年初将集中精力组织生产并采购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需要补充大量流动资金。
    201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至2011年5月末,公司从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所发生的财务费用将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能将目前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将节省不少于500万元的财务费用。
    到2011年4月,公司预计有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公司201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起,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26,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计划自公司201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起,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60,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0年4月7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用2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核查,诺普信公司已于 2010 年10月 12 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诺普信本次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时,因诺普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总额的10%,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书。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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