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3日下午3:0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0月3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7777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我公司1000万股股票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的5.1%)。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