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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00223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定2010年6月24日为授予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授予数量为5,940,2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8人。
    3、授予价格: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定授予价格为16.72元。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自标的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
    禁售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及36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40%。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授股票占授予前
    获授股票数量 获授股票占标的股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票总数的比例(%) 例(%)
    1 吴坚 董事会秘书、 260,000 4.38 0.1946
    副总经理
    2 魏美钟 财务总监、 260,000 4.38 0.1946
    副总经理
    3 应勇 副总经理 260,000 4.38 0.1946
    4 张兴明 副总经理 240,000 4.04 0.1796
    5 陈雨庆 副总经理 150,000 2.53 0.1123
    6 沈惠良 副总经理 100,000 1.68 0.0749
    7 吴云龙 副总经理 90,000 1.52 0.0674
    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580,200 77.11 3.4283
    (101人)
    合计(108人) 5,940,200 100 4.4463
    说明:所有激励对象获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2010年7月8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完全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174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0年7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33,600,000.00元,股本人民币133,600,000.00元。根据贵公司201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由10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40,2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540,2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7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99,320,144.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940,2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33,600,000.00元,股本人民币133,600,00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6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7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7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39,540,200.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39,540,200.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0年6月2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
    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及36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40%。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982,430 63.61% 5,940,200 90,922,630 65.1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72,000,000 53.89% 5,940,200 77,940,200 55.8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450,000 2.58% 3,450,000 2.47%
    境内自然人持股 68,550,000 51.31% 5,940,200 74,490,200 53.3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12,982,430 9.72% 12,982,430 9.3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617,570 36.39% 48,617,570 34.84%
    1、人民币普通股 48,617,570 36.39% 48,617,570 34.8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3,600,000 100.00% 5,940,200 139,540,2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39,540,200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8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33,600,000股增加至139,540,2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完成前 授予完成后
    持有公司股份 占授予前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占授予后公司股
    股份总额比例 份总额比例
    傅利泉 61,570,000股 46.09% 61,570,000股 44.12%
    陈爱玲 6,480,000股 4.85% 6,480,000股 4.64%
    合计 68,050,000股 50.94% 68,050,000股 48.77%
    同时,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陈建峰获授限制性股票140,000股,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总额的0.10%。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和陈爱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190,000股,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总额的48.87%。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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