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于2010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宋卯元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年产1,300套智能交通取证与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结余的原因符合事实,董事会基于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调整是切实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