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科技”)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坤科技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本公司,即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合并方:华坤科技,即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
华坤科技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坤科技注册资本:8000万元,住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99号,法定代表人:傅利泉,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2010年9月30日,华坤科技资产总额 7702.34万元,负债总额147.71万元,所有者权益7554.63万元,2010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2.77万元,净利润-153.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公司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华坤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华坤科技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吸收合并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 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本公司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安防产业园区建设及发展。
2、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本公司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华坤科技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