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2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中山市长江水库风景区)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份数为428,4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数为319,9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8%。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 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9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9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9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19,9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邓晴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10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