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0-044)。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核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0-04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1979号《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