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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氨纶(00225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26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5日在公司报告厅召开,3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3,519,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茂健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会议。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牟玲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第1-10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9年末股本总数163,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分派红利97,89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97,890,000股。
  63,515,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3,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09年年度报告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该事项以特别决议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该事项以特别决议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3,517,9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800股弃权、0股反对,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0年5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褚洪文、牟玲玲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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