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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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陈玮先生因在外地出差,未能亲自参加本次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长陈永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永弟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0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