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2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10: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昌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256,8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22%。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调整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江山、蒋昌华、杜金华、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23,000股,其中:同意723,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江山、蒋昌华、杜金华、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23,000股,其中:同意723,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董静涛、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4,877,251股,其中:同意174,877,251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江山、杜金华、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23,000股,其中:同意723,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9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0-03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31号)。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成、刘志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