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0,534,797股,实际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534,797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7月5日。
一、本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300万股新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110号)同意,于2008年8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18,026,000股,上市后股本总额为291,026,000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股东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资”)、昆明仪丰达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昆明仪丰达贸易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按照锁定承诺已于2009年8月6日解除限售。
2009年10月21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9]1182号)同意云南国资所持有的公司10,901,300股股份变更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持有。但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要求,云南国资原持有的10,901,300股股份,其中366,503股属需要划转社保基金的股份,不能变更至云南工投名下,故目前云南工投所持公司股份为10,534,797股,属IPO前发行限售的法人股。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云南国资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于2009年8月6日可上市流通。但因前期涉及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事项目前尚未解除限售。
经核查:上述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锁定承诺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7月5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534,797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4.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534,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名称 (股) (股) 流通数量(股)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
1 10,534,797 10,534,797 10,534,797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10,534,797 10,534,797 10,534,797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前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7,132,093 10,534,797 206,597,296
1、国家持股 50,756,653 50,756,653
2、国有法人持股 164,609,630 10,534,797 154,074,833
3、其他内资持股 1,765,810 1,765,81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5,810 1,765,810
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893,907 10,534,797 84,428,704
1、人民币普通股 73,893,907 10,534,797 84,428,70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91,026,000 291,026,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止本意见书出具之日,海通证券就云南工投所持西仪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云南工投及云南国资公司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4、云南工投及云南国资公司仍应继续履行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其股份出售不得影响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的继续履行。
5、云南工投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上市公司履行完必要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后,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2、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及偿还(或垫付方是否同意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