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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0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董事梁倩女士因公务原因不能参加,委托副董事长郝晓晨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在内容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在形式上符合上市公司季度报告格式要求。
  季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季报正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米脂县桃镇村扶贫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扶贫任务,对结对扶助的榆林市米脂县桃镇镇桃镇村每年投入扶助资
  金20万元,三年完成投入60万元,用于协助其建设小杂粮加工厂项目。
  三、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新增关中环线、LNG调峰工厂等七个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关中环线、LNG调峰工厂、韩城煤层气利用化工项目的前期工作,2010年计划投资3580万元,计划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及土地征用手续办理等。若要实施以上项目,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实施王南沟至志丹天然气管道干线工程、黄陵县上翟庄科技产业园天然气输配工程、汉中门站工程及汉中城北、大河坎CNG汽车加气站工程等4个年内计划外重点项目。总投资估算1.2766亿元,2010年计划投资7964万元。
  我公司新建项目情况具体介绍:
  1、王南沟至志丹天然气管道干线的建成将能完善和优化志丹县的气源结构,更好的保障县城各类用户的用气需求。同时,还可为我公司取得一个新的气源点。该工程总投资估算为4249.83万元。经测算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0年计划投资4250万元。
  2、黄陵县上翟庄科技园是黄陵县政府重点建设的一个新型工业园区,为优化投资环境,该县政府致函《关于上翟庄科技产业园天然气管道建设用气计划的函》至我公司,并表示欢迎我公司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该产业园城市气化工程。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后,我公司认为该用气市场前景较好,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并及时的与黄陵县政府签订了《关于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黄陵县上翟庄科技产业园天然气输配工程的协议》。按照协议要求,我方应于年底前建成该工程。2010年计划投资1314万元。
  3、“气化汉中”工程是“气化陕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汉中门站是连接宝汉线汉中末站与汉中市中心城区管网工程的枢纽供气场站,它在满足汉中市及周边县区天然气用户安全、平稳用气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估算总投资5752万元。经测算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2010年计划安排投资1600万元。
  4、汉中市所有车辆皆以柴油、汽油为主要燃料,全市范围内尚未建成一座CNG汽车加气站。施该项目在降低汉中市有害气体排放的同时,还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在汉中市城北、大河坎分别建设CNG汽车加气站是非常有必要的。其中,城北CNG汽车加气站工程估算总投资725万元,经测算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大河坎CNG汽车加气站工程估算总投资725万元,经测算该项目经济上是可行的。上述两项目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址合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环保、能源政策,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投资回收期较短,所以两项目是完全可行的。城北、大河坎CNG汽车加气站工程均计划于年内开工建设,其中城北CNG汽车加气站计划于
  2010年底建成投运,大河坎CNG汽车加气站计划2010年完成项目核准、设计工作,年内开工建设。2010年计划安排投资800万元(其
  中城北CNG汽车加气站700万元,大河坎CNG汽车加气站100万元)。
  四、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安、西安、杨凌、汉中等分公司工商登记及物业公司、物
  资公司易名的议案》。
  公司的延安、西安、杨凌、汉中等分公司是公司输气生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经济技术、安全生产责任
  指标;负责输气管道、输气场站及市场基地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执行调度指令,完成安全生产指标;负责输气管道巡查、安全保卫及安全隐患的预防和消除”等。物资公司是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的职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物资的计划和实施”。物业公司是公司辅助生产运行的基层公司,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后勤保障及物业管理”。公司之前本着“内容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列为公司的生产
  单位,未涉及工商登记。今年延安市工商局提出延安分公司工商登记的要求,公司本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有
  利于分公司在当地开展工作”原则,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分公司完成工商(非法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为“天
  然气输送管道维护”。物资、物业公司分别易名为物资供应处、物业管理处。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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