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同意发布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0 年7月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综合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综合楼(员工食堂及公寓),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并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