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王晓明10年9月28日,王晓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交易的方式减持宇顺电子的股份达到0.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4,067,904 5.53% 405,850 0.55% 3,662,054 4.98%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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