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4 月21 日0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120,364,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卓明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0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毛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大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