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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00230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02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4,94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0%。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3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5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96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500 万股,并于2009 年11 月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4,000 万股。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1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5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 000 万股。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概述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和公司自然人股东姚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实业”)、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水电”)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的建工集团、八一钢铁和电信实业的国有股部分,承继原建工集团、八一钢铁和电信实业的锁定承诺。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4,947,8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28.54%。
  3、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备注 
  号                                     总数(股)  售股数(股) 
  1        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6,654,425            0 
  2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16,011,525    16,011,525 
  3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3,317,750    13,317,750 
  4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07,350     9,607,350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5,250,000     1,016,925   注 
  6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994,250     4,994,250 
  7                                姚军     1,664,700            0 
  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5,250,000股限售股份,其中4,233,075股源自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划转股份,635,775股源自八一钢铁划转股份,381,150股源自电信实业划转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故该股东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1,016,925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影响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中所做的相关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东方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00,000  75.00%          0 44,947,800  112,552,200  53.6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37,523,300  65.49%          0 26,635,800  110,887,500  52.80% 
  3、其他内资持股       19,976,700   9.51%          0 18,312,000    1,664,700   0.8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00% 
  5、高管股份                    0   0.0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00,000  25.00%          0          0   97,447,800  46.40% 
  三、股份总数         210,000,000 100.00%          0          0  210,000,000 100.00%
  七、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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