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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情(00230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12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4,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924.99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575.0036万元,超募资金为48,513.37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光华验(2009)综字第010037号验资报告)。
  公司招股说明书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做出说明:“如本次……所募集资金
  超过项目资金需求,多余资金将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2010年10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尚无使用计划的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由于公司业务的扩大、新店的开办和老门店翻修,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了补充的迫切需要。今年上半年,公司原有门店的营业收入比去年增长11.49%,要求流动资金有所增加;截至今年九月,公司收购了上海店、西藏拉萨店,新开了广渠门店、西单二期店、南京店、海运仓店,武汉洪山店婚宴厅也完成装修投入运营,对流动资金提出了需求;西单一期店、西南四环店、大成路店、北四环店等店翻修,占用了大量流动资金,使公司流动资金补充非常迫切。
  2、今年以来,物价上涨成为趋势,CPI指数不断攀升,公司原材料采购面 临着通货膨胀、价格上涨的巨大压力。为了降低酒水、大宗贵重原材料采购成本, 舒缓通胀压力,实现全年盈利目标,有必要动用大量流动资金提前大批量采购储 备。
  二、补充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编号          类别          资金金额(万元)    备注
  1      补充老店流动资金                  3000
  2      补充新店流动资金                  1500
  小计                                     4500
  3              采购酒水                  1500
  4      采购燕鲍辽参虫草                  1500
  5        采购其他原材料                   500
  小计                                     3500
  合计                                     8000
  允许经理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采购品种和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的酒水、原材料为准。
  三、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伯棠、胡小松和祝卫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最大化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符合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从内容和程序上,上述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符合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表述。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随着公司上半年业务的扩大、新店的开办和老门店的翻修,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满足经营的需要;同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储备,有助于降低公司大宗贵重原材料采购成本,舒缓通胀压力。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湘鄂情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等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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