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5月25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番禺区小平民营工业区福平路八街5号公司畜牧水产研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 2010 年 5 月
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会议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8,273,36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薛华、许英灼、商晓君、江谢武、谢明权、李善民、桂建芳等7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谢明权、李善民、桂建芳为独立董事。以上 7 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 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 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3 选举商晓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4 选举江谢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5 选举谢明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6 选举李善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7 选举桂建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有224,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以现有22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67,200,00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议案并实施完成后,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从224,000,000元变更至291,200,000 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议案并实施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变更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 原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00 万元。现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20万元。
公司章程 原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24,000,000 股。现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91,200,000股。
公司章程 原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400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16,800 万股,占总股本的75%,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5,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现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12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840万股,占总股本的75%,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7,280万股,占总股本的25%。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0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齐振雄、曾灵芝等 2 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齐振雄、曾灵芝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征民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 选举齐振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 选举曾灵芝小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 168,27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江西海大 24 万吨配合饲料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融资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人,代表股份168,273,3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陈志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5 月25 日